第23章 第023章:特使

  诗风情守护的国度——神恩帝国的特使带着大批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和大批牛羊马匹以及牧羊犬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到了中疆国,而依娜的守护国——波塔维亚、青玄帝国的使者和援助也带着同样的专业人材和牲畜于同日到达,三国使者对眼前破破烂烂的新兴城市露出一脸的不肖,他们搞不懂,伟大的神为什么要让他们和这样的蛮荒之国定下盟约。要征服这样的国度可是轻而易举的事,任何一个国家的总兵力都比中疆国的总人口还多。当他们看到列队迎接的仙殿骑士时,那精美的盔甲、透明的盾牌让他们惊叹不以,即使是最上等的将军铠都没这些盔甲威风。


  托盔甲的福,他们对中疆的印像总算有所改善:这个蛮荒的异教国度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那些盔甲是绝世罕见的。当即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要买进一些这样的盔甲装备国内的军队。


  有了外国建筑师的加入,一切乱七八糟的建筑全部重建,刚刚搭好的居民区被一片一片的夷为平地,先前的活算是白干了。不过有这些建筑工程方面的专家帮忙,再加上仙术师一旁帮助,新的城区以整齐的布局取代了先前胡乱搭建的房屋,看上去顺眼多了。


  冒险者公会和佣兵公会也出现在这座新兴的城市里,商队、冒险者和佣兵越来越多,对于这个复苏的国度,每个人都非常好奇,他们要探索中疆的每一寸土地……尽管我在改造地形后曾经画了一份地图,但那是简图,人们需要更加精确的地图。


  商队和冒险者虽然带来了商品和金币,但他们也带走了中疆的情况——世界很快就会知道,这是一个几乎不设防的国度。


  “琳,现在城市的进展还算满意吧,每位建筑大师至少带出了十位徒弟,应该不用多久就可以出师了,城区又有专人规划,比以前整齐多了,居民区差不多完工了,贵族的那几间豪宅也已经建到了一半……还好贵族少得可怜,可不然可没法子这么快建好,商业区也已经开始建了,只有军事区和皇宫还没开始动工……你的国王似乎并不着急自己住哪啊。现在主要还是人手不够,下次我让国内送些奴隶过来。”


  诗风情扮成琴师,在和我一起逛着大街——街道没有经过任何修整,坑坑洼洼的很不好走,一旦下雨路面全是稀泥。


  “奴隶?居然有奴隶?也好,把那些奴隶送来,中疆需要人口,不过他们到了中疆就不再是奴隶,而是平民了,我不想我守护的国内有奴隶存在。”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这个世界竟有奴隶存在,以前都没注意到,刚好,那些奴隶可以做为中疆人力资源的补充。


  “呵呵,没想到秦仙子竟会怜惜那些下等人,我国内有几百万的奴隶,要的话全给你,依娜女神的两个守护国应该也有不少奴隶吧,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帮忙,你也可以向她讨要一些,她应该不会那么小气的。那些奴隶应该亲吻你的脚,因为他们的即然拥有的自由是你赐与的。”


  诗风情摸了摸手指上的玉指环,这是我特地为他准备的,是来封印神灵威压用的小东西,做法很简单,我只是把一个普通的玉指环“开光”后,再注入一些仙灵之力,指环就会散发出淡淡的仙灵之气,正是这股看起来淡淡的仙灵之气压制了神灵的威压,使得诗风情看上去反而像个半仙。他才敢大摇在摆的走在人群中(普通人感觉不到仙灵之气)。


  “别说得那么严重,我可不习惯被人舔脚。再说那可是几百万人啊,就算一人只舔一下,我的脚都会被舔烂的。”


  “要是真的舔伤了你的脚,那些奴隶就应该被烧死。”


  唉,诗风情真是,怎么就不懂得“众生平等”呢……算了,观念不同,说不通啊。正在这时,冒险者公会的招牌突然映入我的眼帘,让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


  “风情……”


  我回过头,用眼睛瞄了瞄冷清的公会大门:


  “我很想进去看看,这里的公会会有什么任务,现在的中疆国内一无强盗二无魔兽,冒险者在这里不知道有什么任务。”


  “好啊,那就进去吧。”


  诗风情也没反对:


  “反正我跟定你了,你比较懂得把生活搞得有趣些。”


  公会里除了两个招待员外什么人都没有,任务按酬劳多少帖在墙上,只有少少的几项,而且大多是商队的护送任务,不过大多商队都没有雇请冒险者和佣兵团,因为中疆国内根本安全得很。


  诗风情捡起掉在地上的一张布告,看了完后递给了我。


  “琳,这里有个任务,是你的那些信徒……他们打起了你的前任的主意。”


  我的前任?六千年以前守护这个国家的神灵吗?只见那张被我踩了好几下的布告上写着:探索火灵神殿,名额不限,若有财宝一半由仙殿征收,另一半由所有参与的佣兵团或冒险者按人头平分。


  布告的最后以仙教教皇雪玫的大印做为收尾。


  这是个同时下在冒险者公会与佣兵公会的任务,不知道有多少人接了,管他呢,反正就这个任务有意思,接了!


  办理了必要的手续以后,神仙双人组就以见习剑士和琴师的身份赶到玄武门前,白玉地板让初来此地的人们不敢举步前行,生怕弄脏了洁白的玉制地板,每个人走动时都小心翼翼,生怕脚下传来碎裂之声,这些人真是不想想,我会把脆弱的东西拿来建宫殿吗,经过天火和仙灵之力粹炼的玉石不仅散发着仙灵之气,而且硬度远超钢铁,再说了,就算仙殿有所损坏,只要地脉中的五行土之源的力量不断绝,仙殿就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玄武门是仙殿四门之一,到处都能见到仙职人员出入,我暗自庆幸已经把自己的形像从他们的脑子里洗掉,被人认了出来可就不好玩了。


  “你们也是接了任务的吧,请到那边去。”


  玄武广场已经聚集了几十人,看样子有个小型佣兵团接了任务,还有十几个冒险者,其中还有两三个魔法师。


  没过多久,来了个仙术师,集合了一下乱散散的队伍后扯着嗓子发表了演讲,说的无非就是中疆国缺乏建设资金,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国王请仙殿搜索古代神殿遗迹中残留的宝藏,但仙殿却人手不足——听说六千年前的中疆国是大陆上排名前十的富国,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当年神殿征收的信仰税和国库的支助款无疑是非常惊人的一笔财富,特别是当时的火灵教是在无头恶魔的攻击下灭亡的,而不是自然消亡,突然消亡的教派总是会留下许多来不及挥霍的财富。


  我真没想到啊,中疆居然穷成这样,要挖遗迹来补充国库……早知道我就把那块号称无价之宝的魔晶石交给木海桑,也好让他们渡过这场经济危机。


  根据任务说明,离队伍发时间还有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足够我把这颗魔晶放到我的教皇手中——我想从来没有神灵会拿钱给国家花吧,至少诗风情曾经提起过,一向都是国家供养教会,以乞求神灵的欢颜,从来没有像我这样的例子。


  “勇士们,出发吧!”


  一名仙术师带着两名仙殿剑士和两名仙殿骑士出发一路当先。


  “两位是冒险者吧?”


  “是的。”


  走出几里路后,佣兵们、冒险者和仙职们渐渐都混熟了,开始一边说笑一边前行。走在旁边的一位青年佣兵看了我一眼,再看了眼诗风情,笑道:


  “这回好,有乐师,休息的时候给我们弹一曲解解闷啊。”


  “好啊!”


  诗风情笑着回答。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芬克斯,二十七岁,剑士。”


  剑士见我和诗风情不是难与相处的人主动介绍起来。


  “秦琳,见习剑士。”


  “诗风情,乐师。”


  “秦琳?这名字好耳熟啊……”


  芬克斯认识我吗?我以前可从没见过他。


  “诗风情,这名字好像也听说过……可是我以前不认识你们,怎么总觉得这两个名字很熟似的。你们不会是哪个名人吧?”


  诗风情微微笑道:


  “呵呵,我们可不是什么名人,可能只是你听说过一些类似的名字吧。”


  其实,做为被人供奉的对像,我和诗风情的名字他肯定听过,从仙职和神职人员的口中听说的。


  正在这时,队伍突然停了下来,只听前头有人喊到:


  “大家快然看,仙教剑士大人要表演战技啦。”


  人们马上不顾队形,呼啦一下全围了上去。我和诗风情对看了一眼,也走近人群,从人缝中看到,一位蓝头发的仙殿剑士刚刚完成祈祷,拔出腰间的短剑,丢上半空,右手一捏剑决,那柄短剑就停在半空不动,接着手指一抖,短剑马上变成一道剑光,将百米外的一棵小树斩断。原来是在表演御剑术啊,斩断小树后,那名仙殿剑士依然兴致勃勃的控制着短剑在百余米远的地方耍了一套达摩剑法,这手绝活让佣兵们喳喳称奇,虽然知道信仰不同的神灵拥有不同的力量,但是像这样能让剑在半空中飞舞的技能倒是从没见过。


  “仙教的神灵应该是战神或兵器之神类型的神灵吧。”


  “听说是仙教信奉的不是神灵,而是仙灵。”


  “那个就是仙灵的力量吗?好奇怪啊。”


  “是啊是啊,你们知道仙灵是什么吗,听说是异化的神灵啊。”


  “我也听说过,不过仙灵的力量还真是强大啊,中疆国的诅咒六千年来神魔都束手无策,那位仙灵一出手就把诅咒解除,还改造了大地,真的很厉害啊。”


  “就是啊,神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大,移山填海都是轻松搞定。”


  看着议论纷纷人们,我感到一阵无力感:什么叫“战神或兵器之神类型的神灵”,什么叫“异化的神灵”,我可是仙啊,两者是不同的,神灵是一出生就有强大力量生命体,仙灵则是后天修炼而成的强横存在,一个是先天强者另成一个是后来居上刻苦修炼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算了,这些凡夫俗子是很难分清神和仙的区别的,不管了,耳不听为净。


  “琳,你的力量还真奇怪啊。除了先前的法术和控制剑的力量外,你还会哪些呢?”


  诗风情靠近我耳边,低声问着,他口中吐出的气流吹得我头发痒痒的。


  “还会很多东西……其中一种还有点像你们口中的亡灵魔法。”


  我指的是道术中造僵尸用的“控尸术”。


  “呃,这个都会……”


  诗风情突然不说话了,因为他看到芬克斯一脸笑容的向这儿走来,一边走还一边向我们说道:


  “仙教那个叫什么琳来着的女神,居然是个女战神,还有一种让剑飞起来砍人的力量,真是有意思啊,有了这种力量,仙教的战斗力算是战神教派中最强大的了,可惜的是,这个仙教的人居然都没碰过马,仙教骑士不会骑马,嘿嘿,不会骑马还叫有脸叫骑士。而且全国上下居然没一辆马车只有数不清的手推车,唉,可惜了那种强大的力量啊。”


  “……”


  我已经无语了,先是被当成精灵族,然后又被人当成什么战神,唉,人怎么都爱自做聪明呢。看着一旁偷笑的诗风情,我全身都泛起一阵无力感,火大啊,一句话没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


  “仙教信奉的并不是神,而是仙,还是剑仙,别搞错了。”


  “咦,你好像对仙教内幕很清楚啊。”


  “是啊,琳,即然你知道,就说说吧。”


  芬克斯的兴趣一下就被提了起来,幸好周围没什么人,大多数人都周围仙职们问七问八的,不过诗风情看我准备“解密”也竖起耳朵,一脸微笑的听着。


  “神和仙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神灵一出生就有强大的力量,但仙灵没有,他们要长达千年万年的修炼,苦苦追寻‘天道’的秘密,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后,再经受九九八十一道天劫之雷才能得到飞升,但是这其中艰险无比,成功率不到千分之一,甚至有些人还没修炼到最后关头,连天人合一的境界都没达到就灰飞烟灭。此外,还有一种叫‘佛’的和仙灵差不多的存在,也是在通过刻苦修炼才能飞升,不过‘佛’追求的‘天道’和仙灵略有不同,他们为了区别彼此之间的‘道’就把‘仙’追求的‘道’称之为‘仙道’,‘佛’追求的‘道’称之为‘佛道’,此外,还有一种和‘仙’和‘佛’相反的存在——‘妖’,‘妖’的成长过程也和‘仙’‘佛’一样,要经过无数艰苦灾难最后才能变成‘妖’。但‘妖’却是‘仙’与‘佛’的死对头——至少传说里经常提到‘仙’‘佛’之间经常联手对付‘妖’。不过从某种角度来说,‘妖’是堕落的‘仙’‘佛’。”


  “天哪,原来一个仙的延生那么困难,难怕我从来没听说过仙的存在,还有佛和妖。不过……那个叫什么天道的力量是怎么回事?”


  “天道就是宇宙法则,宇宙的意志,宇宙的基础构造之一。”


  芬克斯惊得都张大了嘴,诗风情也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宇宙的意志……然到说整个宇宙竟是一个生命体?如果那样的话,仙恐怕是比神更高等的存在,一种能和宇宙平起平坐的强大存在。而我却误会了一人一神惊讶的原因,还在心里偷笑:嘿嘿,没想到吧,我以前也是个弱小的生灵,不过现在我已经非常强大了,绝不输给神灵。


  “琳……”


  诗风情终于忍不住了,张开他的金口:


  “天人合一是怎么回事?”


  “听名字就知道了,就是自己的意志强大到和宇宙意志差不多的地步,能够抗拒宇宙的命运控制,甚至反过来凌驾于宇宙之上,就像人剑合一之后可以随意操纵剑一样,仙教剑士手中的剑会飞就是因为剑仙赐与人剑合一的力量,也叫御剑之力。有一定修为的仙灵甚至可以把整个宇宙做为武器互相攻击……”


  看到诗风情听得脸色都变了,我笑了笑说道:


  “不过据说真正强得这么变态的只有仙灵中的天仙,其他仙灵只能掌握一种宇宙法则。”


  诗风情的脸色这才渐渐恢复:


  “那你……仙教信奉的剑仙掌握的是什么力量?剑之力吗?”


  “不是,剑仙只是说着好听的,剑是凶器,代表的是毁灭,剑仙能够操纵宇宙法则中的毁灭法则,这条法则能够毁灭一切,包括毁灭法则本身。剑仙,其实应该叫毁灭之仙才对。”


  “不会吧!”


  芬克斯似乎怀疑我说的话:


  “仙教的剑仙不是还改造过大地吗?然到是用毁灭之力改造的?不可能吧。”


  “剑仙是唯一能把毁灭发挥到极至的仙灵,但剑仙在修炼成仙前也曾经掌握一些其他的力量,她就是用这些力量改造了大地的,不仅是剑仙,所有的仙灵在成仙前多少都会掌握一些其他类型的力量。


  一个仙灵能够掌握多种力量,但只能专精一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妖和佛也都是这样。”


  芬克斯突然间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喃喃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我为什么不能知道这么多?”


  糟糕,说得太多,他怀疑我的身份了。


  “其实……”


  诗风情突然插话,为我解了围,他也开始解释有关神的存在:


  “其实神灵的力量也并非一生下来就很强大,幼生期的神也是很弱小的,但比人类中的最强者——圣魔导师更强大,幼生期的神灵要经过两千年的成长期才能成年,在这两千年中幼小的神灵会受伤,也会死亡,但成年后的神灵是强是弱完全看这两千年的煅炼,所以,幼小的神族经常冒着风险进入危险之地进行修炼,以求长大后能有超过其他神灵的力量。”


  “风情兄也知道得不少啊。你们对这些事情很有研究吗?”


  “从书上看来的,不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写书的人不是跑遍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地方才发现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


  我一边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光顾着说话,和队伍落下了好几十米的距离。


  “好个‘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真是名言啊!”


  芬克斯倒是夸起我来了,但他随后也发现掉了队,也加快了脚步。诗风情倒是不慌不忙,有意无意的轻轻拔了拔琴弦,流动的风元素托起掉队三人组,紧帖着地面飞速追上队伍。当芬克斯突然觉得身体一轻,离开了地面时,着实吓了一跳,随后才发现这是个有益无害的小魔法。


  “哇哈哈,诗老弟,你这个琴师还真厉害,只是拔拔琴弦就能使用魔法,你信奉的是哪尊风大神啊?居然允许别人不念咒就召唤自己的力量。”


  “没什么,只是风精灵的力量。”


  “哦。原来你和精灵订了契约啊,呵呵,精灵族的那些美女我见过一次,可是水灵水灵的啊,当年我在……”


  没想到芬克斯年纪不大,见闻倒是挺广的嘛,从精灵族到人鱼,矮人族他都去过,还认识了不少异族人,还在半兽人的草原上和三十几只半兽人打过架……八成是吹牛的,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能够轻松战胜三十个三米高的半兽人的勇者,到最后越说越夸张,一个人居然独闯魔族禁地,杀散百万魔兵,仅凭一把双手剑打得大魔王落荒而逃,救出了一个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公主,还得到了堆起来比山还高的财宝……如果他是神仙这倒也有可能,可是他怎么看都不像得道高人啊。


  听他吹得有来有趣,我也不说破,听别人吹牛也是挺有趣的事,就让他吹吧。周围的佣兵、冒险者看到他口沫横飞的样子也过来凑热闹,时不时的自己也吹几句,什么自己曾经有机会当国王,可是自己不肖于当,一时间牛皮哄哄,人人都是无敌冒险王,可怜的魔王和恶龙不知被杀了几百次。队伍在欢笑声前进,时间也不知不觉的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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