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011章:无价之宝

  “神啊!这样的体积,百分之百的纯度、还是光属性的……天啊!这是无价之宝,我从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纯的魔晶石,……对不起,我们分工会没有财力收购,要上报总工会……请过两天再来。”


  当我拿着那块足球大的魔晶石交给工会的收购员时,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口水直流,不仅是他,连周围的冒险者全都两眼发光,甚至有人低声在说


  “查一下那个女孩的资料。”


  虽然声音很小,但本仙子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哼,居然有人起了贪心。等会让你们横着走路。


  不过呢,这个收购员算是比较老实了,直接告诉我这是无价之宝,而不是花一两个小钱就吞掉,无商不奸这句话看来得改改了。


  不过即然这块魔晶石卖不掉,我就得不到钱了,但是我还有办法。我把手伸进皮甲内部的口袋里,口袋里当然是空无一物,但我不是要拿东西,而是要借着皮甲挡住众人的视现,在手上偷偷聚集起一点点的火元素,马上就凝成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红色魔晶石,在魔晶石形成时,我故意加进了一丁点的灰尘,让晶石的纯底达不到百分之百。


  我从皮甲中拿出那粒临时制做的火晶石,同时把那颗足球大小,一直吸引着众人贪婪目光的超级魔晶石收了起来。


  “这颗小的魔晶石值多少钱?”


  这时,贪婪的目光再次射向我手中魔晶石,这些人怎么这样……看到大的起贪心理所当然,但是这么小小的一颗也起贪心,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收购员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接过那颗只有花生米大小的魔晶石,闭上眼睛,用精神力伸入魔晶石内监定了一下:


  “火属性,纯度百分之九十九,是极品魔石,价植六百万金币。”


  身后传来一阵鼻子使劲吸入空气的声音,原来小小这么一颗也这么值钱,怪不得那些人的目光会这么贪婪。


  “你要卖吗?”


  “当然要卖。”


  收购员马上飞快的操作起来,他的心里当然也乐开了花,像这种纯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魔晶石,经常都是有价无市,有钱也难买到,而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魔晶更是闻所未闻,当然,还有没先前那颗纯度百分之百、足球大小的那颗魔晶更具震撼。


  我收回会员卡,乐悠悠的看着卡上金币后面的长达七位的数字,心里那个美呀!以后吃喝不愁了……不对,本仙子根本不用吃不用喝,吃喝不愁根本没吸引力,应该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嘿嘿!


  我一转身打算离开公会,没想到这一转身又引来了众多惊艳的目光,整个公会的男性几乎都停止了呼吸,我满意的看了看四周,本仙子的魅力还是众生难挡的啊。直到我走出公会,才有人陆续回过神来。


  “哇,那个女剑士好美……又有钱……”


  “是啊是啊,要是谁能得到她,等于财色双收了。”


  “大哥,我们去找她吧,那个女剑士就是前几天我对你说的新出现的美女。”


  “那几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追她去了,可别让他们先得手了。”


  “快快,别让人抢先了。”


  虽然我已经离开冒险者公会很远了,但里面的声音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仙人嘛,个个都有千里眼,顺风耳,不过他们说话的内容让我感到有些……原本我只是个穷仙女,虽然上一路上搭讪者不少,但像现在这样让冒险者公会“全体动员”还是第一次,就算在地球上这种大规模的“男生暴动”也仅有在情人节的时候会出现,可是现在不是情人节啊。看来还是金钱的魅力大。不过,多了这群“追仙族”,明知道可能会回到地球上那种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的日子,但我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必竟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嘛。


  自步出公会大门开始,就有好几批人一直盯着我,我走哪,他们也跟哪,不过他们的跟踪水平实在太臭了,比起间碟片警匪片里的跟踪情形,他们实在是菜鸟中的菜鸟,想不发现都难。


  至少有二十人分成好几批跟着我,他们之间好像又互相监视,生怕谁先得手似的。人啊,为什么总是喜欢强占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我在城里转了三个小时,甩掉了不少尾巴,但是又是却又有不少人加入跟踪行列,以至于我身后那些探头探脑的人根本就有增无减。


  “美丽的小姐,您孤身一人在外行走,不太安全吧,须要保镖吗?”


  我正头疼要不要跑到小巷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那些贪财之徒全部打晕,却高大魁梧的人挡在了我面前。


  好高大的人啊,我打量着他,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身高至少有两米二吧,粗粗的眉毛,像关公一样的丹凤眼,直挺的鼻梁,一脸的胡子渣,头上戴着一顶皮帽,身上则披着一件伤痕累累的皮甲,背上背着一柄和他人差不多高的大剑,最让我在意的是,他身上的气味连离得好几米远的我都能闻得到,不知他几百年没洗澡了,气味都重成这样了,就算想有“男人味”也不能这样脏啊。


  “我想我有自保的能力,不需要保镖。”


  “你最好考虑清楚,我想提醒你,你身后可是跟了很多人呢。”


  哼,说什么提醒呢,你的演技也太差劲了,明明是跟后面人一伙的,却要装成是“拔刀相助”的样子,当我是三岁儿童啊。


  “人多又怎么样?大街上的人当然多了。再多一倍也不奇怪。”


  我干脆假装根本不知道,绕过那位剑士,可是他却伸出手将我拦下:


  “你已经把这座城走了两遍了,然到还要再走下去?”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们害的!”


  剑士大叔苦笑了一下:


  “原来你把我当成他们一伙的了,呵呵。”


  他尴尬的笑了笑,没在阻拦,任由我离去。


  哼,奸计被识破了还假装无辜,演技也太差了吧。


  过了剑士大叔这一关,没向前走多远,背后突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通过灵觉,发现身后有十几名骑手正策马快速冲来。咦,城里不是不许骑马的吗?


  我正奇怪着呢,那些骑士就已经冲到我身边,为首的一名骑士竟然直冲我而来,想撞死我吗?不对,按他这个角度,应该是和我擦身而过,


  那名骑手已经快到我跟前了,只见他身体微微下探,伸出手臂,这动作不会是想把我抓上马吧?以前我看古装片里骑兵抓人都是这个动作的。


  看他那样子,当真是想抓我,本仙子哪有那么容易抓的?只是往边上移了一步,那位骑手的抓人行动就落空了,紧跟在他身后的骑手也重复着他的动作,但我哪有那么容易抓,左走几步右走几步,骑手们纷纷与我擦肩而过。咳咳,那些马扬起的灰尘好大,要不是本仙子百尘不染,现在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十几名骑手见同伴都没抓到人,纷纷勒住缰绳,让坐骑停在街道中央,骑手一共十七名,全部穿着轻型钢铠,腰上挂的不是刀就是剑,每匹马上还放有一张弓和一壶箭。


  十七名骑手中的十六人下马,拔出刀剑,当然不是对付我的,他们把明晃晃的刀剑对准了在不远处跟踪我的冒险者。


  坐在马上的那名骑手悠哉悠哉的晃到我面前,不过,他的长相实在是……一看就知道应该是“鼠辈”。他用目光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我:


  “不错不错,没想到大陆上竟有这样的可人儿,还身负万金异宝,不错不错,带回去,我刚好缺个夫人。”


  马上就有两名骑手想过来抓我,哼,他们这些家伙,肯定是以为我只是个见习剑士就好欺负。正当我准备出手教训他们的时候,几支利箭破空而来,袭向准备来抓我的两人,那两骑手明显是身经百战的好手,马上做出反应,由于没有盾牌,他们只得就地一派,躲开来袭的利箭,但还是有一人闪得慢了点,肩头中箭。


  “谁,谁那么大胆子,敢和岚团做对!”


  见有人坏事,骑手的头目,就是骑在马上的那位马上把目光投向房顶——那些利箭袭来的地方。


  但当他看到街道两边的屋顶上密密麻麻全是弓箭手时,马上吓得面若死灰。


  “呵呵,什么岚团,听都没听过,杀了吧。”


  房顶上传出一个混厚的男声,我面前的这街道立即箭如雨下,那十七名骑手手忙脚乱的躲闪着,但箭太多了,转眼间地上就只剩下被射成刺猬的十七具尸体,而那些马也被射倒在地,挣扎着爬不起来。


  见对手己除,远处的冒险者连气都不敢喘,屋顶上的人“哼”了一声,轻轻一跃,以一个潇洒的姿势轻飘飘的落在我面前,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多岁左右,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但他身上却没有武人所有的威猛气势,如果不是那身盔甲的话,看上去倒像是个年轻英俊的艺术家,不过穿着盔甲,从近三米高的房顶跃下,我又肯定他没有学过轻功,他还真有点厉害。


  “美丽的小姐!”


  这家伙居然单膝跪在我面前,一脸自信,低下头看着地板,他想做什么?


  “让这些粗鲁马贼唐突佳人,是我的过错,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让宵小之辈进入您的视线范围之内,请让我——江月佣兵团的苍澜成为您的骑士吧。”


  “你是想成为它的骑士吧。”


  他的脸色马上变得很糟糕,他抬起头来,却看见我手中拿着一个足球大小的白色魔晶石,忍不住叫出声来:


  “天哪,这就是那个纯度百分之百,体积超乎寻常还是罕见的光属性无价魔晶?”


  “是啊,它是不是比我更漂亮?你是想当它的骑士,保护它终身吧,或者,你想拿它去买一座大城市,或是一个国家。”


  我若无其事的把那颗价值连城的魔晶在左右手之间丢来丢去,晶石散出发淡淡的白色光芒,吸引着无数贪婪的眼球,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一瞬间,无数的贪婪,几乎把我和晶石重重包围,随时都可能把我撕碎,抢走魔晶。


  “魔晶虽是无价之宝,但它和您一比,就成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我想我被您迷住了,我美丽的公主。”


  好浪漫的表白,在地球上的时候也有几个西方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和他不同,那些西方人都是拿着钻石开着名车之类,接着说那些东西和我一比都没了价值。可是现在拿着“宝石”的人是我,这家伙两手空空也学别人表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更何况,他的目光一直都在我和魔晶石之间移来移去的,明白着,这石头对他的吸引力还是挺大的,说不定下一秒他就会杀人夺石。


  “我不是公主,公主的命运常常都是很凄惨的,因为政治被逼着嫁给不喜欢的人,我的运气可没那么差劲。”


  说话间,我把魔晶石重新收回空间袋,环视了四周房顶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然后低下头,对着还单日膝跪在地上,自称苍澜的人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这个笑容的杀伤力足够让人迷失一阵子的。果然,苍澜彻底被我的笑容迷住,嘴巴半张着,露出痴迷般的神情。


  “你去死吧!”


  一个侧踢直踢那位痴人的下巴,把那位还没回过神来的男人踢出两米多远,然后转身就跑。我的目标是——路边的小巷子,只要进了巷子,就算在里面杀得天昏地暗,也没人知道我的真实底细,一定会以为是别人下的手。当我刚转身跑出没几米远,就听房顶有人叫了一声:


  “放箭”


  然后就听到身后就传来苍澜的歇斯底里的大叫:


  “不要,不要放!”


  但是迟了,弓弦响起,近百支箭矢划破空气向我袭来,开什么玩笑,只不过踢了那家伙一脚,就要我的命,把我射成刺猬,过分,必须严厉惩罚!


  以我被仙灵之气和真气强化的肉体,就算不用护身罡气,刀剑及体也伤不了我一根头发,但我还是怒了,要是我是普通人,那不是要死了吗。我连忙停下脚步,转身的同时伸出手,把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利箭全部抓在手里并反射回去,哪来的就回哪去。在场众人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只看到我一动,眼睛一花,那些箭就重新反射回去,不差分毫的射断一张张强弓,再刺入弓箭手的肩头,一声声惨叫响起,四周屋顶上的弓箭手们全都倒在房顶挣扎着,每个人的肩头都中了一支箭——那支原本是他们的箭,虽然满屋顶都是伤员,血流成河,但却没人因此丧命,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抓住秦琳!”


  远处那些本以为没机会、却又不舍得离去的冒险者见危机以除,全都一窝蜂的冲来。不会吧,看那架势,他们想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啊!还是先走吧。


  按原计划,我“慢吞吞的”步入街边小巷,那些冒险者全都哇哇乱叫着冲了进去。


  好了,现在进行计划第二步,我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拿了张黄纸,折成人形,将法力注入纸人内部,再将纸人丢出。当纸人落在地面时,一个与我一模一模的“秦琳”出现了,同样的发型,同样的长相,同样穿着崭新的皮甲,只是面无表情,眼瞳内没有一丝灵性,看上去就像是活死人,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傀儡。


  这是用道术中的符人分影术造出来的傀儡,很容易就会被人看出是个假人,而实傀儡的实力也不强,不像仙术制造出的傀儡,活灵活现,甚至还会和人谈天说地,和真人没什么两样,仙术傀儡的力量也直逼仙人。可是,我只会下级仙术,那种属于中级的仙术根本不会啊,只好用道术代替。


  我满意的看了看“秦琳”,确认完美无缺之后,我就摇身一变,穿上皮衣,变成了“叶琳”,演一出自己绑架自己的好戏,把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叶琳”身上,嘿嘿。


  冒险者们正在小巷子里乱串,每个人都互相警惕着,生怕有人背后拥刀子,就在这时,巷子深处突然传来一声少女的惊呼。众冒险者马上如同飞蛾见了火一般冲向出声的地点。


  这些冒险者也真是,我在这等了半天,可就是没人来,不得以,我只好“出声指点”,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赶到。


  巷子里,几千名冒险者堵住了巷子两端,狭小的路口只容两三个人并排,其他人都爬到屋顶上,站得密密麻麻的,也不怕房子被踩塌了。被他们包围的却只是两名“柔弱”的少女,其中一个身穿崭新的皮甲,一看就知道是刚出道不久的冒险者菜鸟,无比俏丽的面容和窈窕的身体线条让那些男性冒险者大吞口水,只是两眼无神,如同傀儡一般。另一个则是身穿黑色无袖皮衣,短皮裙,长筒皮靴的蒙面女子,雪白手臂和大腿还有那似乎比前者更加动人的曲线让在场的男性冒险者两眼严重充血,虽然她用蒙面巾包住口鼻在内的下半张脸,但没有蒙住的上半张脸却让人知道,那绝对是个不逊色于秦琳的绝美少女(本来就是同一人)。


  “你是谁?放开她!”


  冒险者中有人叫道,哼,放开?哪有这样的好处。


  “我吗?叶琳,叫我放开她对我有什么好处?”


  “原来是夜灵啊,强抢神器的夜灵,呵呵,没想到你对魔晶也有兴趣。”


  他笑了笑说道:


  “你可以拿着魔晶石走,但是得让她完好无损。”


  那位冒险者的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不少人大叫:


  “不行!那可是举世罕见的超级魔晶,无价之宝,怎么可以这么放她走。”


  听声音,叫“不行”的好像大多是女声,其中也夹带了些中气不足的男声。


  “你怎么这么在意她呢?你是她什么人?”


  这个冒险者,说起话来奇奇怪怪的,他们不是为了魔晶石而来抢宝的吗?现在怎么听起来像是在抢人……我有这么值钱吗?对哦,我可能真的很值钱,只是……我可不想做那种职业。那么说来,眼前这人可能想把我卖到那种地方去,哼,找死。


  “现在还不是什么人,我只是想告诉你,从她第一次出现在波利城开始,她就成了本城最抢眼的人物,爱慕她的人绝不在少数,如果你伤害了她,你将成为全城的追杀对像。”


  “最抢眼的人物?爱慕者不在少数?有到这种程度吗?全城追杀?男女老幼全民动员?”


  那冒险者见我似乎有些怕了(我是有点不相信自己),便加紧威逼说道:


  “还不止这种程度,不仅我们冒险者,就算是城守队也要加入追杀,本城城守的父子可是她的狂热爱慕者。”


  晕哦,城守父子?我想想,对了,上次在街上走着,好像有个打扮很体面的父子穿金戴银的跟了我好久,最后还邀请我参加什么舞会被我拒绝来着,好像就是城守吧。呵呵,有意思,看来剧情得变一变了。


  我拿出一把小刀,轻轻的帖在“秦琳”的脸上,问道:


  “原来你们对她这么着迷啊,要是我毁了这张脸,不知道你们还会不会为她疯狂?”


  “不要!”


  “有话好好说,先把刀放下,好吧?”


  “你要是敢这样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边上的冒险者们顿时紧张起来,一时间慌乱起来,硬的软的好听的难听的什么话都有,以上的言论出自男性冒险者之口,至于那几个为数不多的女性冒险者说的话则更有意思。


  “要划你就划吧,看她还怎么勾引我老公。”


  晕啊,我从来没勾引过人,更别有妇之夫。


  “你这人怎么这么恶毒,自己长得不好看要蒙面,还要毁别人的容貌,简直不是人!”


  我长得不好看要蒙面?那位小妹妹,你别乱说好不好,谁说蒙面人长得就不好看了,要是我摘下蒙面巾,绝对吓你们一跳。


  当然,还有最简短的话,少到只有一个字。有个“冷面帅哥”仅仅只是“哼”了一声,就没再说话。


  说实在的,如果那张脸真的是我的,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划花它的,可是现在那不是我,而是一个傀儡而以,修行讲究的是清心静欲,要是三天两头被人缠着示爱求婚,哪能清静修行,虽然我已经成仙,但要是心境不止,修为是很难有进步的,甚至可能倒退。只要毁了傀儡的脸,下次我出现时再带上面具,别人就会以我的脸被划花了而不来追求我,这样我就能清静不少,对修行也有好处,虽然少了许多求爱者,少了那种被人追求的乐趣,但这都值得。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秦琳”的脸被我划得乱七八糟,血淋淋的一片。用道术做出的傀儡有血有肉,好真实啊。


  “你……你居然真敢……杀了她!”


  一大群冒险者如同疯虎般的冲来,不是吧,我还以为“毁容”了,就没人会为“我”着迷了,怎么现在……算了算了,先走人再说。


  我夹起被严重“毁容”的“自己”一飞冲天,施展轻功转眼间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些气得对天狂吼的冒险者们,整座城里到处鸡风狗跳的,看来是全民动员……哦,是全男动员,连七八十岁的老头子都驻着拐杖拿着木棒在到处找。


  呵呵,没想到啊,我的魅力竟这么大,无意间征服了全城的男性,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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